索 引 號: | 012947250/2019-99841 | 信息分類: | 科技、教育 / 公示公告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南京市科學技術局 | 生成日期: | 2019-11-07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市科技局關于組織申報2019年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的通知 | ||
文 號: | 寧科〔2019〕251號 | 關 鍵 詞: | 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企業;園區;科技主管部門;企業名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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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科〔2019〕251號
江北新區科創局,各區(園區)科技(人才)局,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市科技創新創業載體服務水平和能力提升,加快對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的孵化培育,根據《關于深化創新名城建設提升創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寧委發〔2019〕1號)及《南京市關于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和雙創示范基地進行績效評價的實施辦法(修訂)》的要求,現組織我市各科創載體申報2019年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并梳理匯總今年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情況。現就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和培育對象條件
1.申報主體,為本市納入科技部門統計范圍的市級以上(含)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包括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等。對未參加本年度載體績效評價或不合格的,以及現已不能正常履行孵化功能的載體,將取消申報本項獎勵資格。
2.載體培育的高成長性科技企業,應為該科創載體在登記的自主支配孵化場地內培育孵化的科技企業。企業現在運營良好,與申報主體孵化關系明確,須有1年以上在孵經歷,期間應滿足在孵企業條件;畢業企業應滿足畢業條件(參見國發科區〔2018〕300號的相關規定)。同一企業只能在1個載體中申報,申報主體因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次獎勵事由。其中:
培育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2018年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且高企公示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公布時是在孵期間或畢業不超過1年,原則上應在載體上年度提供的培育企業名單中。
培育的瞪羚企業,指本申報截止時,列入2019年南京市瞪羚企業名錄的在孵企業或三年內的畢業企業。
培育的上市企業,指在2018年獲批在國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的企業,不含掛牌(新三板和四板市場等),且上市公布日期在其畢業五年內。
二、申報材料
(一)申報2019年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培育獎勵的材料
2019年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培育獎勵申報表(附件1)、運營主體企業信用承諾書(附件3)、運營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企業的入孵協議、在孵期間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如發生變更,需另附現在的有效證書);畢業企業的畢業證書(或畢業的其他證明);相關資格證明材料等。
企業資格的相關證明文件有:
1.高新技術企業: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相關認定文件、證書的復印件等。
2.瞪羚企業:列入2019年市瞪羚企業名錄的證明等。
3.上市企業:2018年上市證書、證監部門的文件等。
(二)2019年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的材料
2019年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情況表(附件2),填寫科創載體中在孵企業申報2019年高新技術企業情況,作為下年度申報獎勵的備案證明。
三、申報要求
申報機構申報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的責任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負責,嚴禁任何形式的弄虛作假行為,要自覺接受科技、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
各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內申報組織和材料審核工作,應履行主管部門責任,嚴格遵守紀律,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確保上報的數據信息、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及完整性,避免徇私舞弊等行為。
請申報機構將加蓋單位公章的申報材料(紙質件一套加電子檔)于11月15日前報送至各區(園區)審核。各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于11月20日前將本區的匯總表(附件4、5)、承諾書(附件6)及區內載體的評價材料報送市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
四、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處: 陳健 68786266
市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 蘇思騏 83212804
收件地址:本市玄武區成賢街118號6號門210室
附件:1.2019年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培育獎勵申報表
2.2019年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情況表
3.申報單位信用承諾書
4.2019年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培育獎勵推薦匯總表
5.2019年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情況匯總表
6.主管部門信用承諾書
南京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11月6日